广元市红十字会是由市政府领导直接联系的依法独立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四川省红十字会指导的地方红十字组织。
广元市红十字会于1989年12月成立,现有事业编制6人,到位专职工作人员4人。所辖利州区、朝天区、元坝区、苍溪县、剑阁县、旺苍县和青川县等7区县红十字会落实编制12人,均配有专职秘书长或专职工作人员,
办公条件具备。全市现有基层组织198个,会员16376人。1998年,市红十字会筹资120多万元新建建筑面积1300多平方米,集备灾仓储、办公、培训为一体的备灾综合楼。
广元市红十字会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遵循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推进了全市红十字事业快速发展。截止2006年,全市共募集和争取国际、国内援助救灾款物1000多万元,救助7个县区,210个乡镇,1840个
行政村(含街道社区),5万多受灾户,受益35万多人次;为12名白血病、尿毒症患者和意外伤害学生等特殊弱势人群发动社会募捐20多万元;与绵阳市红十字会联系,减免费治疗先天性心脏病患儿18名,为特困患儿家庭减免治疗费13万多元;争取香港特区红十字会援助灾后重建镇卫生院2所,澳门特区红十字会援建朝天区柏杨乡小学教学综合楼343.89平方米,四川省红十字会援助青川县曲河乡灾后重建灾民住宅13套,项目资金总计85万元;1992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班600多期,在易受损害人群体,如:机动车驾驶员、建筑施工人员、旅游、煤矿、宾馆、个体乡村医生等行业,开展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心肺复苏,触电、溺水救护及逃生等救护知识培训3万余人;2004年起,全市有4个县区在25个街道社区开展了红十字服务工作,共筹集7.6万元款物,为2116户6600名社区下岗职工、孤寡老人、低保家庭提供上学、就医、生活等方面的帮助,利州区于2004年被省红十字会评为“全省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受到省红十字会、省民政厅表彰;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和组织动员,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开展,命名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2005年,实现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同时,加强宣传捐献造血干细胞知识,积极开展动员组织和报名登记工作,目前已有86名志愿者报名登记;成立城镇中小学校红十字会30个,会员2.1万余人,对1.2万余人进行了红十字会务知识普及教育、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培训。1992年,我市红十字青少年于水创作的彩笔画《神圣的星》,荣获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联合会举办的国际儿童绘画比赛金奖。
广元市红十字会先后于1992年,被总会评为全国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全国红十字会工作先进集体;1997年,评为全国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02年,被国家人事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评为“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2006年,评为全国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先进集体。1996年,被省红十字会评为1993—1995年度红十字会工作先进集体,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七年获全省红十字会工作目标管理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