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地方税务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监督执行地方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的起草及其执行过程中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
(二)组织实施全市地方税收及国家、省政府决定开征的基金(附加、费)的征收(征集)、管理、稽查;编制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计划;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及基金(附加、费)减免的具体事项。
(三)负责地方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建议,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组织实施全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四)负责全市地方税收会计和税收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掌握地方税收动态。(五)统一管理全市地税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经费及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县、区地方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
(六)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监察、审计工作。
(七)组织地方税收宣传、政策咨询和理论研究。
(八)承办省地税局、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